重磅!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鄭州公積金什么時候商轉公?
重磅!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鄭州公積金什么時候商轉公?
由于公積金貸款年利率比商業貸款低
所以很多人買房的時候
都會優先考慮公積金貸款
近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
關于做好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服務的通知
來看具體內容!
鄭州公積金這些事項均可“跨省通辦”
一、目前已實現“跨省通辦”全程網辦的事項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即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渠道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信息,不受住房公積金繳存地限制。
(二)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即申請人正常退休的,可通過線上渠道異地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公積金繳存地限制。
(三)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即申請單位經辦人可通過線上渠道申請單位登記開戶。
(四)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即申請人通過線上渠道開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還清證明,不受公積金繳存地限制。
二、全程網辦服務事項實現方式
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和貸款職工在異地辦理上述四項“跨省通辦”事項均可通過全程網辦實現,具體辦理方式如下: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可通過“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鄭好辦”APP、支付寶“市民中心”、“豫事辦”APP等線上渠道通過身份認證后進行查詢。(在鄭州本地寶對話框發送“公積金”即可登錄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
(二)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可通過省、市政務服務網、“鄭好辦”APP、支付寶“市民中心”、“豫事辦”APP等線上渠道通過身份認證后自行辦理。
(三)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單位經辦人可通過省、市政務服務網等線上渠道進行辦理。
(四)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可通過“鄭好辦”APP等線上渠道進行身份認證后自行打印。
三、代收代辦服務事項
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職工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因購買鄭州市區域內住房,向鄭州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通過異地中心線上渠道打印《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若異地中心未實現線上辦理的,可在鄭州公積金中心各辦事大廳(含縣市區公積金辦事大廳,下同)“跨省通辦”窗口申請,由窗口人員通過“代收代辦”方式實現“跨省通辦”。
四、兩地聯辦服務事項
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因購買鄭州市區域內住房,申請提取異地住房公積金的,可在鄭州公積金中心各辦事大廳“跨省通辦”窗口申請,按照“異地受理、無差別辦理”的服務要求,由柜臺通過“兩地聯辦”方式實現“跨省通辦”。
鄭州公積金商轉公一直是大家關注的
近日又有網友在人民網留言板咨詢相關事宜!
來看官方最新回應!
鄭州公積金什么時候可以商轉公
網友留言:由于每月房貸壓力特別大,想咨詢下,從去年開始河南省直公積金可以商轉公了,目前從21年開始商丘等地級市公積金也可以商轉公了,想請問下鄭州市公積金什么時候可以商轉公,或者政府目前有沒有這個考慮?
官方會應:“商轉公”業務是各個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自身資金狀況開展的創新業務。我們也了解到目前有其他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省直資金管理中心開通有此項業務,那都跟各自公積金管理機構資金供應狀況密切相關。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曾于2015年以前開展過“商轉公”業務,后因資金趨緊就暫定了該業務。主要原因是鄭州公積金管理的繳存職工多為企業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人數較多,加之近年來隨著公積金制度的普及,公積金貸款需求快速增長,鄭州公積金的資金使用率一直居高不下,結余資金相對較少,僅夠滿足新購房職工直接辦理公積金貸款使用,繼續開通“商轉公”業務將會影響新購房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感謝您對鄭州市城市建設與管理的關心與支持,鄭州公積金中心一旦資金供應充足,會適時發布有關政策。我們將不懈努力,開拓創新,切實為廣大繳存職工辦好事、辦實事。歡迎隨時監督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
那么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
條件是什么?能貸多少?
來看目前政策!
鄭州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一、貸款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所購自住住房合規,已支付規定比例自籌資金;
(三)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引進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及復轉軍人除外);
(四)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五)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貸款金額
借款人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金額為80萬元。借款人單方繳存情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金額為60萬元。
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在對應最高公積金貸款金額內,綜合還款能力、最長貸款期限和貸款比例確定單筆貸款金額。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對應最高貸款金額內,綜合家庭繳存余額、還款能力、最長貸款期限和貸款比例確定單筆貸款金額。
三、貸款比例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應當不超過房產總價的70%。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應當不超過房產總價的60%。
四、貸款期限
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期限應當不超過30年。建成時間未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房(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應當不超過20年,建成時間超過20年的,公積金貸款期限應當不超過15年。公積金貸款償還期限可延長至繳存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男職工到65歲,女職工到60歲)。
五、貸款利率
家庭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按照對應期限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約定貸款利率;家庭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按照對應期限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值約定貸款利率。
六、其他要求
(一)繳存情況認定。異地轉入后接續繳存、補繳未超過3期、多地繳存記錄合并后連續,且賬戶狀態正常的,可認定為正常繳存。靈活就業繳存戶轉為單位繳存戶接續正常繳存的,可認定為正常的單位繳存戶。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賬戶狀態正常,且應繳未繳不超過4個月(從申請當月向前計算)的,可認定為繳存情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復轉軍人、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已錄入鄭州市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庫)開立賬戶繳存1個月以上,且狀態正常的,可認定為繳存情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或繳存不足6個月的,可按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條件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為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繳存戶,但配偶為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或鄭州市級靈活就業繳存戶的,繳存情況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時,可按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條件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繳存情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配偶為現役軍人的,可按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條件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在同城其他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到繳存的管理機構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為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繳存戶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
(二)繳存余額認定。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含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夫妻雙方繳存余額之和為家庭繳存余額。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本人繳存余額為家庭繳存余額。申請公積金貸款前6個月內發生的一次性補繳金額不計入家庭繳存余額。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不超過家庭繳存余額的15倍。
(三)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公積金貸款次數根據新購房所在地和繳存地夫妻名下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下同)記錄合并計算。開具異地貸款證明后已辦理異地公積金貸款以及未辦理但未核銷證明開具記錄的,按有效公積金貸款記錄認定。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不得辦理公積金貸款。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不得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貸后離婚的,上筆公積金貸款余額小于單繳存職工最高貸款限額時,原配偶方可再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四)還款能力認定。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應當小于家庭收入的60%。未結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合并月還款額認定其還款能力,還款能力不足時,應當降低公積金貸款金額。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含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夫妻雙方近6個月平均繳存基數和為家庭收入。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本人近6個月平均繳存基數為家庭收入。非夫妻關系的共有權人不參與還款能力的認定。
(五)住房性質認定。住房性質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不動產登記證的標示認定。對性質表述中含有“住房”、“住宅”、“居住(含居住公寓)”、“安置住房”、“經濟適用房”等字樣的房產可辦理公積金貸款。對性質表述中含有“別墅”、“公寓(不含居住公寓)”、“地下室”等字樣的房產不得辦理公積金貸款。
(六)住房套數認定。家庭已有住房包括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新購房所在地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房管部門或不動產管理部門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住房(含共有權房產),并按前款可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房產性質統計。申請貸款時,家庭已有兩套及以上住房(不含在購住房)的,不得辦理公積金貸款。
(七)住房總價認定。住房總價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買賣協議標定的價格認定,未記入均價的地下室、停車位價值不計入住房總價。對面積較小、均價和貸款比例明顯偏高的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應當重點審核住房總價的正常性。
(八)異地繳存職工貸款。異地繳存職工在鄭州購買住房時,借款人具有鄭州行政區域內戶籍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借款人一方或夫妻雙方均為異地繳存職工的,貸款金額、比例、利率、期限等方面按照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同等條件認定,但異地繳存職工配偶在鄭州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以配偶為房產主買受人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機構申請公積金貸款。
(九)個人信息查詢。鄭州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已有住房、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等信息通過聯網方式查詢,未接入大數據平臺的信息,由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經核查屬實的予以辦理。異地證明材料按照先核查后受理的原則,通過住房公積金信息查詢平臺、網絡、電話、信函等方式,對異地出具的住房公積金、已有住房、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等信息證明材料,核查其真實性,不能核查真實性時,應當暫緩受理公積金貸款,待核查屬實后再受理貸款申請。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積金貸款的,根據《鄭州市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懲戒管理暫行辦法》,實行失信聯合懲戒,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組合貸款業務。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金額、利率、期限參照前述公積金貸款對應規定執行,組合貸款中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金額、總貸款比例、總還款能力由業務合作銀行按其有關規定確定。
日前,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曾發布
調整鄭州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征求意見通知:“首套住房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這只是征求意見稿,正式文件還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