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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發布購房消費警示
市房管局發布購房消費警示
來源:鄭州日報
昨日,記者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了解到,該局發布了購買存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的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防范購房風險。
針對購買二手房的風險,該局提示消費者:若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中介公司)購買存量房(二手房),要選擇經營證照齊全、場所公示信息完整、信用良好的房地產經紀機構,認真查看其門店是否經過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已備案的經紀公司,通過手機微信掃描經紀機構備案證書二維碼,可查詢該機構詳細信息,企業信用信息可登錄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網站查詢。
同時,不要買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認真查看房屋產權證書,沒有產權證書的二手房禁止交易。據規定,房地產中介機構或者執(從)業人員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資金。為保護存量房交易和資金安全,買賣雙方應盡量選擇鄭州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交易保證機構進行交易資金代收代付。并對房屋進行實地勘察,完全了解房屋的權益狀況。充分了解賣房人對擬出售房產是否具有完全處置權。
針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風險,提示消費者要查看擬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預售許可證可通過項目銷售現場公示內容查看,也可登錄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進入預售許可公示欄目進行查看。不買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更不以“內購”“團購”等名義購買此類房屋,這種行為風險較高且不受到法律保護。
此外,不要輕信廣告宣傳,最好到項目現場進行實地查勘,詳細了解項目周邊環境、配套設施、售后服務、物業管理等。消費者購房時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量力而行,資金不足時不要參與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或個人提供的 “首付貸”等違規服務。購房時將購房款(包括定金、預付款、按揭貸款等各種房價款)繳至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并及時與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