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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基業 質量為本
開放小區不僅是“拆墻破院”,更需配套政策
新華社北京2月22日新媒體專電(記者 韓潔 王巖波)21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簡稱《意見》)提出,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對此,專家表示,此項意見旨在提升小區與城市的整體融入性,解決交通路網布局以緩解交通擁堵,但開放小區不僅是“拆墻破院”,還要從物業管理、治安、物權等方面出臺后續配套政策。
隨著社會發展,交通擁堵已經不再是北上廣深的標簽,“大城市病”開始蔓延到一些縣城。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環境研究所土地經濟室主任王業強認為,交通擁堵癥結所在就是,長期以來國內交通規劃上只注重主干道,沒有預留“毛細血管”,而封閉小區不斷出現,在地理空間上對路網形成割裂,破壞了道路微循環系統,人們出行,無論長途短途都擠在主干道上,從而引發城市交通痼疾。
據專家介紹,歐美國家城市發展一直側重街區模式,即一組住宅樓與周邊建筑、街道、綠地等實體或空間相融合。街區規模不大,尺度相近,是構成城市的基本單元。建筑物周邊就是交通“毛細血管”,由于路網發達,極大緩解了交通主干道壓力。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秘書長石楠認為,開放封閉小區,激活交通“毛細血管”,是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的一個較好的切入點,體現了城市治理“系統性”的思路與大方向。
他表示,傳統封閉小區或單位易于管理,但作為城市的一個基本細胞,其與城市整體融合性不強,甚至制約了城市的發展。比如高校,在國外基本上是開放的,國內卻是劃地而圍,且往往占地幾平方公里,對城市交通、地鐵規劃形成制約與栓塞。
專家普遍認為,《意見》從規劃上考慮到住宅小區與整個城市的關系,以消除局部影響,激活交通微循環功能,解決城市交通大系統問題,從而獲得城市治理的最優效果,但具體實施上,不僅僅是對小區“拆墻破院”那般簡單。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胡志剛認為,政策執行難點主要在于既有住宅小區上,由于小區配套設施、道路綠地等在權屬上仍歸業主所有,開放小區應充分尊重小區業主權益,出臺配套政策,考慮利益重新分配與調整。
石楠表示,開放小區涉及到既有小區業主權益的維護、物業管理的升級、治安與配套設施的跟進等問題,仍需在制度上與法律上出臺配套政策,也需要根據小區所在地段特征妥善處理開放方式。而《意見》中,“原則上”“逐步”等字眼也體現了政策落地必將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