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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河南省住建廳等九部門聯合發文治理樓市亂象
新政!河南省住建廳等九部門聯合發文治理樓市亂象
8月21日,河南省住建廳、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省工商局、省發改委、河南銀監局、河南保監局9部門聯合印發《河南省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將持續到今年年底。
《方案》要求,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針對各地存在的房地產市場亂象,通過組織開展企業自查自糾、市(縣)部門聯合執法檢查、省級抽查驗收等專項行動,有力打擊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虛假房地產廣告。詳情如下:
(一)投機炒房行為
1. 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
2. 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3. 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布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雇傭人員制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4. 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 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二)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1. 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2. 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 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4.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5. 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
6. 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1. 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
2. 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3. 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
4. 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
5. 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
6. 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四)虛假房地產廣告
1. 通過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
2. 發布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欺騙、誤導購房人。
3. 發布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
4. 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
5. 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此外,《行動方案》指出,針對各地存在的房地產市場亂象,通過組織開展宣傳動員(8月)、企業自查自糾(9月)、集中檢查階段(10-11月)、督查整改和總結驗收階段(12月)等專項行動,有力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動河南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